低買高賣預售屋 投資客小心被罰
最後更新:2010/10/19

 
網路地產王/綜合】
   買賣預售屋,房子還沒交屋,低買高賣,是不少投資客流行的套利方式,不過,這種透過建商或房仲居間,進行買賣「權 利」的移轉,現在卻被稅局盯上,小心被查到,不但要補稅,還要加罰零點五倍!

■ 預售屋權利轉移 投資客大發利市

   小李是個精打細算的投資客,手握現金又眼光精準,沿著未通車捷運買賣預售屋,雖然都沒有搬進去住過,但靠著這樣一來一往,已經賺進大把大把的鈔票,不 過,他做最近卻接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,讓他看到很傻眼!

  這是因為預售屋買賣和成屋不同,預售屋在完工之前,土地還是建商的,買方買的是 將來的「權利」,當預售屋完工之後,才有商品、有房子可以過戶給買方;完工之前的預售屋買賣,等於是「權利移轉」,建商把權利從A買家、移轉到B買家,地 政單位不會有資料,只有建商有記錄,銀行也會有資金往來,完全不須繳交印花稅或是契稅,行之多年下來,很多投資客賺到口袋飽飽。

■  國稅局蒐集買賣資料 投資客別跑!

  怎麼會有這麼便宜的事情?這得從預售屋的產權轉移方式談起!由於預售屋是完工交屋,才會過戶 給買方,興建過程中的交易,多半透過建商或房仲居間,進行買賣「權利」的移轉,戶政單位根本沒有地籍資料,但這兩年,特定地區房價直線上升,精明的投資客 買預售屋,建案還在銷售、或者還在打地椿,根本還沒蓋好,投資客就把預售屋賣掉,大賺一筆,卻不申報「其他所得」課稅,現在國稅局開始持續蒐集資料,專找 這類投資客麻煩。

 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,如果是成屋買賣獲利,都要申報「財產交易所得」課稅,但土地免稅,只要申報土增稅,房屋至少要用 「房屋評定現值」計算所得,但針對這類買賣預售屋的投資客,他們現在有四十多人編制的資料科,專門蒐集、交叉比對各種資料,預售屋「權利」買賣獲利,其實 要申報「其他所得」,納入個人綜所稅課稅,按個人稅率計算稅額,一旦查到,一開罰就是罰0.5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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